山东省教育审计学会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,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了教育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。经过全省104所高校推荐和专家评审,学会授予24所高校审计单位“2014年度全省教育审计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我校审计处喜获殊荣。
2014年,审计处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学习贯彻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认真履行内部审计职责。相关科室做好各自审计工作,其中财务审计科一方面做好经济责任审计,积极参加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抽调工作和完成对学校2012年6月以来职务变动或离岗的25名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,另一方面也做好经济合同审签、科研经费决算审签等工作;工程审计科坚持依法定性、集体定案、尺度统一、全盘上报的原则,对每一项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都深入工程现场验证并实际审核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,努力降低工程造价。
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,审计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。2014相关部门分别下发了《内部审计具体准则》、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》,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》,2015年2月教育部下发了《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》。这些对于审计工作来讲,具有里程碑的意义,也充分表明了国家对于审计工作的重视。
今后,学校审计处将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继续发扬刻苦钻研、严谨细致、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,坚持依法办事、客观公正、不徇私情的工作原则,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律、法规,积极探索内审规律,完善内审制度,提高审计质量,加强审计队伍建设,争取把审计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,为学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